出軌方在離婚時能分到財產嗎
出軌方在離婚時能分到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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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軌而判離婚,法院會怎么樣判財產分割?
一般來講,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原則上以平均分配為主,適當照顧弱勢群體(例如沒有收入、有慢性病、有殘疾等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適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提法。
至于因為出軌造成的離婚,對財產有什么影響,基本是這樣的:
1、如果過錯程度較輕,一般不影響財產分配。
2、如果過錯嚴重(主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并且無過錯一方強烈要求,法院會酌情對無過錯方予以照顧。至于照顧多少,主要考量其過錯程度、對受害方的影響以及受害方的意愿程度。
總的來講,這個問題,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有過錯方一定少分財產,基本上還是有法官自由裁量權酌情決定。
題主所提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本律師也常常遇到這樣的咨詢。
現實中,不少婚姻糾紛中的當事人,無論男女,都渴望抓住對方婚外情的證據。有的自己跟蹤,有的甚至高價聘請私家偵探。
當事人搜集證據目的不外乎:一是為了查明真相,落個明白;另一則希望于獲得對方的婚外情證據,離婚時能多分財產,讓對方付出慘重代價。
這種行為從弄個明白的角度看,尚可!
但從多分財產的角度出發,未必能達到目的。為什么呢?
一般來說婚外情的證據有三類:
一是一般的婚外性行為、婚外戀等婚外情證據;
二是《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與其它異性同居”的婚外情證據;
三是涉及到《刑法》中的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
我國現行法律認為,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并無必然的聯系。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對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
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并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
《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以照顧無過錯方為原則。”
所謂“照顧無過錯方”,也就是在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方式上,對無過錯方予以適當的照顧。在財產的數量上可能是略有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財產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慮到無過錯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時候,法院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照顧婦女兒童、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一方的原則進行財產分割。
有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
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證據是不是一點用也沒有呢?并不是。
如果有前面所說的二三類婚外情,那么法院可能基于此情形,判決離婚,并且無過錯方有權力據此要求對方給付離婚的精神損害賠償。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分之一的財產
沒有任何規定,一方出軌可以作為雙方離婚時分割財產的依據。同時,雙方就共同分割問題,如果不能協商解決,那么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法院會本著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平均分配的原則進行審理審判。因為,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你說的“出軌”具體是?一夜情、嫖娼、逢場做戲、同居、同居并生了小朋友,還其他,不同的情形,承擔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四十六條有規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僨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你能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丈夫有外遇的情況,最好協商解決,一定要讓他知道疼,但也不要太很了,掌握好度。協商不成,再走法院的訴訟程序。
婚內出軌離婚時,夫妻分割共有財產,根據法律規定,不會一分錢分不到的。
婚內出軌雖然是錯誤行為,但離婚時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該說一點關系也沒有,完全是兩碼事。
無論起訴法院,或者去民政部門,經判決還是協議離婚,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均予以各人一半分割。
若一方肯相讓部份,也得在自愿原則下進行,這是另外一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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